“我建议江苏在全国率先以省级地方立法形式,出台保护‘好人’的地方法规(条例),以立法形式保护善行义举,保障‘好人’合法权益”。21日,江苏黄埔再生资源利用有限公司董事长陈光标说道。
1月23日至27日,江苏省“两会”将在南京举行。今年,身为江苏省政协委员的陈光标为自己定下的任务就是提交“好人保护法”提案。
陈光标认为,当前社会对“好人”缺乏必要的保护,致使不敢扶、不敢救的事件层出不穷。因此,他想到了通过法律的形式给与“好人”刚性保护,并施以相应的褒奖,让公众可以“依法做个‘好人’”。
根据他的设想,“好人保护法”将包含三部分内容:明确紧急情况下的无偿救助行为应免除相关责任;因无偿救助行为而被起诉或被追责的,由当地司法机关提供法律援助;以及根据好人的表现和贡献,给予相应的奖励。
对于“好人保护法”的通过,陈光标充满了信心。他表示,自己接下来还将投身于设立“恶人惩处法”,让那些恩将仇报的讹人者、恶人先告状的冒充好人者可以依法得到惩处。以此来改变当前“讹诈‘好人’零成本”的现状,让整个社会真正做到“恶有恶报,善有善报”。
我要说两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