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

2016年01月27日 09:27:42 | 来源:南京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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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南京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

  2016年1月19日在南京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上市人大常委会主任 陈绍泽

  各位代表: 

  我受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托,向大会作工作报告,请予审议。 

  2015年主要工作 

  2015年,市人大常委会认真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讲话特别是视察江苏重要讲话精神,在市委正确领导下,紧紧围绕“迈上新台阶、建设新南京”工作布局,依法行使职权,务实推进全年工作,较好地完成了市十五届人大三次会议确定的各项任务,为全市经济发展、民生改善、深化改革、依法治市等发挥了重要保障和促进作用。全年共制定地方性法规5部,听取和审议“一府两院”专项工作报告24项,对2部法规开展执法检查,依法任免地方国家机关工作人员112人次,听取和审议市政府10个部门主要负责人履职情况报告并进行满意度测评,代表提出的4件议案、412件建议全部办结。 

  一、突出履职重点,推进经济平稳发展和民生持续改善。 

  主动适应新常态,推动经济发展提质增效。面对复杂变化的国内外经济环境,围绕我市改革发展重点任务,组织人大代表开展专题视察调研,听取和审议市政府上半年工作情况报告,支持和促进政府积极适应和引领经济发展新常态,推动我市经济平稳健康发展。聚焦发展“五型”经济,听取市政府关于加快推进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情况报告,提出了突出产业发展重点,抓住重大项目工程,提升创新驱动力,营造创新发展良好环境等审议意见,促进战略性新兴产业健康持续发展。听取和审议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工作情况报告,促进建立科学完善的项目管理体系,协调推进稳增长、调结构、惠民生等各项工作。 

  聚焦民生重点,着力增进人民福祉。听取和审议养老服务业综合改革试点工作情况报告,促进积极应对老龄化挑战,在养老设施布局规划、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医养融合发展等方面取得新进展。连续第三年对食品药品安全工作开展监督,听取和审议食品药品监管体制改革落实情况报告,推动加快形成统一、高效、权威的监管体系,强化对食品药品安全监管。会同各区人大常委会,对我市渣土运输、垃圾分类、油烟污染、停车管理、户外广告和街巷环境整治等开展了一系列专题视察调研,听取和审议城市治理工作情况报告,促进一些城市顽症得到有效治理。听取和审议宗教事务管理工作情况报告,推进新建城区的宗教活动场所配套建设,维护宗教领域和谐稳定。受理群众信访1648件次,推进一批群众合理诉求得到妥善解决。

  强化环保刚性约束,促进生态环境持续改善。市区联动,对全市13类104块生态红线区域保护情况进行摸底调查,听取和审议关于加强生态红线区域保护决定落实情况的报告,针对一些区域保护措施落实不到位问题形成审议意见,督促相关方面强化保护意识、健全保护机制、落实保护措施,强化了生态保护红线的基础性、强制性和约束性地位。听取和审议耕地保护工作情况报告,推动强化属地管理,加大执法力度,严守耕地保护“生命线”。听取和审议玄武湖水质情况报告,促进加大控源截污和投入力度,改善玄武湖水质。

  关注司法改革,推进两院以公开促公正。专题调研法院司法改革工作,听取和审议市法院行政审判工作情况报告,推进法院有案必立、有诉必理,推动提高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听取和审议检务公开工作情况报告,推进市检察院依法扩大公开范围,加强与群众互动,确保检察权在阳光下运行。按照国家改革试点要求,稳妥有序开展市、区人民陪审员选任工作,依法任命了597名市法院人民陪审员,促进人民群众有序参与司法。

  二、发挥立法主导作用,为改革发展提供法制保障。 

  创新立法模式,主导制定《南京市住宅物业管理条例》。坚持立法为民宗旨,针对住宅物业管理这一广大市民普遍关注和反映突出的热点问题,于去年初启动了《南京市住宅物业管理条例》立法程序,探索实行人大主导、面向全国公开招标、委托第三方机构起草的立法模式。确立坚持问题导向、坚持开门立法、坚持业主为本、坚持法治方式的总体要求,着力规范业主、物业公司、专营公司、建设单位、政府相关部门行为,努力制定一部改善市民居住环境、增进社会和谐的“良法”。多次在全市范围全面梳理问题、广泛征求意见,特别在一审、二审前后,先后三次全覆盖征求所有市人大代表、区镇街人大、各类物业小区的意见,共征集问题、意见、建议3400多条,摸清了物业管理问题的症结所在。吸纳利益相关方全程参与立法,让不同利益群体的利益诉求得到充分表达、交流和尊重,努力寻求立法的“最大公约数”,为提交人代会审议打好基础。 

  顺应改革发展需要,发挥立法引领推动作用。制定《南京市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条例》,完善国资监管法制框架,巩固我市国资国企改革创新成果。制定《南京市农田水利条例》,确立“谁投资、谁管理、谁使用、谁受益”的原则,鼓励社会投资农田水利建设。制定《南京市遗体和器官捐献条例》,总结我市20多年成熟经验,规范捐献流程,保护捐献者意愿。制定《南京市未成年人保护条例》,汲取“饿死女童案”、“虐童事件”的深刻教训,建立政府主导、各方参与的保护工作机制,完善撤销监护人资格制度,加强对困境未成年人的针对性保护。制定《南京市华侨权益保护条例》,明确华侨所持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为其有效身份证明,并在子女教育、购置房产等方面享有本市居民同等待遇。经论证评估,废止了《南京市船舶修造业管理条例》。(下转A3版)

  (上接A1版) 

  健全立法工作机制,不断提高地方立法质量。出台《南京市人大常委会提高地方立法质量的办法》,在立项、起草、审议、实施等各个环节,明确和细化人大立法的操作规范。进一步完善人大主导、公众参与和发挥代表作用相结合的民主立法模式,每部立法都选择部分立法专家、行业专家、管理专家组成立法专家咨询组,全程参与法规的审议制定工作。从全市街镇、社区和驻宁高校中选定首批18个基层立法联系点,进一步拓宽了立法建议的征集渠道,使立法更加贴近实际,更具针对性、可操作性。积极参加国家和省立法工作,完成交办任务,成功承办了全国人大财经委电子商务立法草案专题研讨会。 

  三、深化监督工作,进一步增强监督刚性和监督实效。 

  深化全口径预决算审查监督。按照新预算法要求,加强和改进人代会闭会期间的预算执行监督和决算审查监督。突出对部门预算和专项资金预算执行情况的监督,维护预算执行的严肃性。加强对预算调整方案内容的审查,规范政府预算调整行为。首次将一般公共决算、政府性基金决算、国有资本经营决算、社会保险基金决算等“四本”决算草案提交人大常委会审查批准,实现了人大对政府“全口径”预算决算的审查监督。延展预算审查范围,将市级102个部门预算全部提交人代会审查。注重发挥审计作用,专题听取市政府关于审计查出问题整改落实情况的报告,促进政府依法理财。 

  着力提高规划计划审查质量。制定《南京市人大常委会审查监督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暂行办法》,进一步规范对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的审查和监督工作。成立审查小组和专家咨询组,对“十三五”规划编制情况开展深入调研,听取和审议“十二五”规划纲要实施情况和“十三五”规划纲要编制情况的报告,为“十二五”圆满收官、科学谋划“十三五”发展发挥好职能作用。 

  全面开展地方性法规实施监督。对《南京市旅游市场管理条例》、《南京市老山景区保护条例》开展执法检查,针对检查出的问题提出审议意见,推动进一步加强规划引领,完善执法依据,落实监管责任,促进法规有效实施。全面实施《南京市地方性法规实施情况报告规定》,全市共有37个法规实施单位按规定报送了68件地方性法规的实施情况,常委会会议专门听取和审议了实施情况的综合报告,推进有法必依。根据新立法法要求,修订了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办法,细化审查范围,加强主动审查,确保有件必备、有备必审、违法必纠。 

  深化审议意见办理和任命人员履职的监督。认真落实审议意见书督办办法,主任会议定期听取审议意见书落实情况报告,常委会会议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生态红线区域保护、养老服务业综合改革、耕地保护等3项审议意见书落实情况报告并进行了满意度表决。在深入调查研究、公开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常委会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教育局等10个政府工作部门主要负责人的履职情况报告并进行满意度测评,促进其提升依法行政水平和接受人大监督的意识。 

  四、健全服务保障机制,不断提升代表依法履职实效。 

  密切常委会与代表、代表与人民群众的联系。围绕常委会议题和工作重点,组织代表视察检查和调研等活动共计3175人次。严格执行常委会联系代表制度,常委会主任和副主任按照规定到“人大代表之家”听取代表意见和建议,帮助解决代表履职中遇到的问题。市人大代表依托全市290个“人大代表之家”、430个代表基层联系点,深入基层,联系接待区人大代表和人民群众,代表与人民群众的联系更加紧密。 

  代表闭会期间履职实效明显提升。市、区人大联动,为期两年的第一轮市人大代表小组定向定点视察和检查活动顺利结束。两年来,23个代表小组积极履职,共开展视察和检查活动132场,参与的市人大代表近2000人次,提出意见建议431条,有效督促“一府两院”依法行政、公正司法。去年,市人大代表小组围绕全市改革发展和民生重点,积极开展专题调研,形成调研报告25篇。组织144名市人大代表向原选举单位述职,代表依法履职的责任感和使命感逐年提升。 

  代表建议督办机制不断完善。出台了《市人大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评价标准导则及评价意见处理办法》,明确办理评判标准。建立第三方评估机制,对部分办理不满意件进行评估,使代表建议办成率、满意率更加真实地反映办理情况。十五届人大三次会议以来市人大代表提出的412件建议已基本办结,办成率61.5%。在收到的386份代表反馈意见中,满意和基本满意的占96.89%;12件不满意件经过评估和重新办理后,已有10件取得代表满意和基本满意。 

  五、以提升能力素质为重点,加强常委会自身建设。 

  认真开展“三严三实”专题教育。按照中央和省、市委的统一部署,市人大常委会党组、人大机关精心组织专题党课、专题研讨,在认真学习、深入交流的基础上,列出问题清单、逐项对照整改,确保专题教育取得实效。把践行“三严三实”与日常工作结合起来,全面加强人大机关思想、组织、作风和反腐倡廉建设,打造忠诚干净担当的人大干部队伍。 

  强化常委会履职能力建设。加强学习培训,采取“请进来、走出去”的方式,邀请全国人大、省人大和高校的专家,围绕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理论、新立法法、宏观经济形势等,对市人大代表和市、区人大工作者进行集中授课。结合立法工作,先后三次就住宅物业管理条例的立法框架体系及重要条款设计等组织辅导,提高常委会组成人员、人大代表审议质量。 

  信息化建设深入推进。以市、区、镇三级人大网站、微博、微信集群为平台,全方位公开人大工作、宣传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征集市民意见建议。截止目前,“南京人大”网站总访问量超过455万人次,微博粉丝超过143万。就市民关注的热点问题举办了12期“金陵民声——热点网谈”,共有16.7万名网友在线参与网谈,986.1万名网友予以关注。通过线上线下多渠道广泛听取群众意见建议,使人大工作更加契合民意。建立市、区、镇三级人大代表信息库,完善代表个人履职电子档案,为代表搭建更加便捷的履职平台。 

  加强区、镇(街)人大工作。贯彻落实中央18号和省委26号文件精神,协助市委出台关于加强全市区镇人大工作和建设的43号文件,并召开会议进行专题部署。指导区镇(街)人大全面履行法定职责、开展实践创新,夯实国家政权基础。 

  各位代表,过去一年市人大常委会工作所取得的成绩,是市委正确领导的结果,是全体市人大代表和常委会全体组成人员共同努力的结果,是全市人民和社会各界大力支持、“一府两院”和各区人大常委会密切配合的结果。在此,我代表市人大常委会,向大家表示衷心感谢! 

  在总结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面对“十三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的新任务新要求,面对党和人民群众对人大工作的新期待,市人大常委会工作还有一些不适应的地方:发挥常委会立法主导作用仍显不足;监督工作针对性实效性还有待进一步提升;代表履职的服务保障工作还不够到位等。我们将认真听取人大代表的意见,自觉接受人民群众监督,进一步做好人大各项工作。 

  2016年主要任务 

  2016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胜阶段的开局之年,也是推进结构性改革的攻坚之年。市人大常委会工作的指导思想是: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坚持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理念,坚持依法、为民、务实、有效履职,努力推动“十三五”发展开好局起好步,为率先全面建成更高水平小康社会、建设“经济强、百姓富、环境美、社会文明程度高的新南京”作出新的贡献。 

  根据新的形势任务要求,2016年人大立法、讨论决定重大事项、监督等工作突出四个方面重点:一是突出转型创新。聚焦“五型经济”,监督和支持政府围绕结构性改革,全面落实去产能、去库存、去杠杆、降成本、补短板五大任务,有针对性地破解发展难题、增强发展动力、厚植发展优势。二是突出民生改善。聚焦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交通、医疗、养老等切身利益问题,积极回应人民群众关切,以人大依法履职的实际成效,促进民生持续改善,让人民群众有更多获得感。三是突出绿色发展。聚焦空气、水、土壤质量和生态红线区域保护工作,促进政府进一步树立绿色发展理念,实施最严格的环境保护措施,牢牢守住生态红线,使南京天更蓝、水更清、山更绿。四是突出城市治理。聚焦城市治理中的热点难点领域,支持促进政府进一步提升治理水平,推动“一府两院”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化解矛盾、促进和谐、维护公平正义。 

  一、恪守立法为民理念,坚持问题导向,切实提高立法质量。 

  坚持把立法决策与改革决策更好结合起来,使立法工作不断适应新形势、解决新问题、引领新发展。全年我们将制定或修订《南京市奖励和保护见义勇为人员条例》、《南京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条例》、《南京市院前急救条例》、《南京市邮政管理条例》、《南京市城市房屋安全管理条例》、《南京市清真食品管理条例》等6部法规。 

  坚持把立法为民作为地方立法最根本的价值取向。把更多的立法资源向民生倾斜,充分发挥立法在调整利益关系、维护公平正义、保障改革发展中的重要作用,从制度层面保障人民群众平等参与、平等发展的权利。把立法的着力点放到对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权益的保护上,放到对公共权力的规范、制约和监督上。 

  坚持开门立法,充分汇聚民意、集中民智。建立公众有序参与立法的引导机制,所有法规草案都要通过网络和平面媒体发布,广泛征集社会公众意见;对立法中社会关注度高、争议比较大的问题,开展专项视察和调研论证,充分听取利益相对人意见,寻求利益平衡点。提高人大代表参与立法的广度和深度,每部法规的制定,都要全覆盖、全过程地听取人大代表意见建议,更好地反映人民群众的呼声和意愿。发挥好18个基层立法联系点作用,逐步形成基层立法信息收集的常态化机制。加强立法协商,组建立法咨询委员会,充分调动社会各方参与立法的积极性。 

  坚持问题导向,着力提高法规的针对性和可执行性。把广泛征集、全面梳理问题作为立法的前提条件,确保每部法规都能找准问题,有针对性地起草法规草案,为提高立法质量打下坚实基础。尝试更为灵活、适用的地方性法规体例,力求解决现实问题。对综合性较强或协调难度较大的法规草案,尝试三审通过或者隔次审议。探索开展法规草案表决前评估,使出台的法规不仅在法理上立得住,更要在实施中可操作、行得通。 

  二、围绕全局和民生重点,注重监督实效,不断提高依法监督水平。 

  紧紧围绕市委中心工作和民生热点难点开展监督,努力把每一项监督议题议深议透,在促进“一府两院”改进工作、惠及民生上取得实效。听取和审议市政府上半年工作、中国制造2025南京方案实施、工商登记制度改革等专项报告,审议年度发展计划上半年执行情况报告,对江北新区建设发展工作开展集中视察,支持和促进政府以发展“五型经济”为导向,调优产业结构,深化改革开放,稳定经济增长。听取和审议小型水利工程管护情况报告,视察现代化农业示范区建设情况,对生态红线区域保护工作进行持续监督,促进农业生产和生态保护水平不断提升。听取和审议公交都市建设工作情况报告并开展专题询问,对养老服务业综合改革、非机动车管理等工作开展视察,促进民生改善和社会治理能力不断加强。对我市“六五”普法工作完成和“七五”普法规划制订、市法院司法改革等工作开展监督,就进一步加强法制宣传教育作出决定,促进法治南京建设。 

  深入贯彻实施预算法,围绕预算内容完整性、预算执行规范性、预算支出绩效性,加强和深化预算审查监督工作。重点推进对审计查出问题整改工作的跟踪监督,推进对地方债务管理的监督,指导推进区人大对园区、街道预算的监督。加强对政府投资项目的审查监督,审议2016年政府投资计划执行情况、2017年政府投资项目计划编制情况等报告,促进政府规范投资行为,提高投资效益。 

  市区联动,对《南京市动物重大疫病免疫条例》、《南京市少数民族权益保护条例》、《南京市养犬管理条例》开展执法检查,听取和审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情况的报告。着重就执法体制是否理顺、执法责任是否落实、执法行为是否规范、执法效果是否明显实施监督,提出意见。做好宣传、培训、配套性文件制定等工作,推动《南京市住宅物业管理条例》落地见效。进一步执行好法规实施情况报告制度,突出审查重点、完善评价机制、督促落实整改,并加强报告结果的运用。进一步做好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切实维护法制统一。 

  落实宪法宣誓制度,促进人大及其常委会选举或者决定任命的国家工作人员自觉维护宪法权威、履行法定职责、接受人民监督。听取和审议市司法局等10个政府部门主要负责人履职情况的报告并开展满意度测评。继续加大审议意见书跟踪督办力度,常委会会议将适时听取重点审议意见书落实情况报告,并进行满意度表决。 

  三、充分发挥人大代表的主体作用,进一步做好代表履职服务保障工作。 

  组织开展新一轮市人大代表组定向定点视察和检查活动。在征求全体市人大代表和人民群众意见基础上,选择市法检两院和11个市政府工作部门作为视察检查的对象,持续两年实施监督。进一步增强“双定”活动实效,每次定向定点视察和检查活动结束后,代表组要向被视察检查单位提出书面意见和建议,由被视察检查单位研究处理并及时反馈,推进“一府两院”自觉接受人大代表监督,不断改进工作。 

  密切人大常委会与代表的联系。增加邀请市人大代表列席常委会会议人数,实现向代表通报重要情况和征求意见的常态化。推动“一府两院”就重大决策和工作征求代表意见,拓宽代表知情知政渠道。加强对代表履职情况的动态管理,保障和督促代表认真履行代表义务,做到勤勉尽责。 

  进一步提高人大代表议案建议办理质量。优化督办机制,用好建议办理评价标准导则及评价意见处理办法,邀请更多代表参与办理全过程,推动办理结果网上公开,接受社会监督,督促承办单位切实解决问题,让每一件议案建议都能得到认真有效的办理,切实提高办成率。 

  四、适应新形势新任务需要,全面加强地方人大自身建设。 

  按照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加强思想作风建设。自觉践行“三严三实”,保持奋发有为的精神状态和求真务实的工作作风,做到对党忠诚、勤政为民、严守纪律、敢于担当,察实情、讲实话、办实事、求实效,切实承担起党和人民赋予的职责使命。 

  围绕推动人大工作与时俱进,加强履职能力建设。完善学习培训机制,提升理论和业务水平。加强队伍建设,为加强立法、监督、代表等各项工作提供必要的组织保障。深化信息化平台的建设运用,改进信息发布方式、丰富信息内容、活跃信息互动,推动公民有序参与市人大工作。 

  落实中央和省市委文件精神,加强区镇人大建设。加强工作指导,精心组织好区镇人大换届选举工作,切实把好提名推荐关、身份认定关、选举组织关、选举纪律关,确保当选代表结构合理、素质高。坚决防止选举中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确保选举工作风清气正、选举结果人民满意。在党委领导下,利用换届选举契机,推动中央和省市委关于加强区镇(街)人大工作文件精神落到实处,在提高人大专职组成人员比例、统一和规范机构名称、充实工作力量、配备专职人员等方面取得新进展。分期分批安排镇人大主席、街道人大工委主任列席市人大常委会会议。 

  各位代表,南京“十三五”发展新征程已经开启,让我们紧密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周围,在市委坚强领导下,开拓创新,奋发进取,不断开创人大工作新局面,为建设“强富美高”新南京而共同奋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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