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国际司法协助,扩大国际司法协助覆盖面,办理相关案件2210件,这是人民法院历史上首次在最高人民法院工作报告中汇报国际司法协助工作。随着周强院长所做报告的披露,作为人民法院审判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人民法院的国际司法协助工作,开始由默默无闻的后台,走向公众的视野。
什么是人民法院的国际司法协助,通俗地说就是中国法院和外国法院在案件审理中相互提供协助。对于这样一个专业领域,您可能感到不明觉厉。但是,如果跟您聊聊身边发生的事,您就会体会到,国际司法协助每天、每时、每刻就发生在您的身边。
对腐败分子,您深恶痛绝吧!对腐败分子转移到国外的腐败资产,咱怎么着也得想办法给他追回来不是。习近平领导的反腐败追逃追赃,咱老百姓举双手赞成。当您看到电视上报道一个个外逃的嫌犯被从飞机上押下来,您不觉着开心吗。可是,外行看热闹,内行看门道。您知道吗,外国政府能卖力气地协助我们抓捕逃犯并且将其移交给我国处理,背后靠的就是国际司法协助。
如果您觉着这还离您有点远,别急,近的来了。您出国旅游、进行商务考察就不说了。就算您不出国,看看您的周边人,总能够看到几个外国人吧;看看您身边的物品,多少也有几件是外国企业制造的吧。随着中国公民和企业走出国外,外国人和外国企业来到中国旅游、生活、做生意也司空见惯。您在日常生活中,或多或少地和外国人和外国企业发生着交往。发生了纠纷,难免就要上法院打官司。虽然咱法院给您提供了各种各样的诉讼便利,但想想打官司时,您告的外国人可能已经离开了我国,在国内没有财产,有时候证据还在国外,您是不是觉得头都大了。不过,先别头疼,人民法院提供的国际司法协助,能够帮助您解决这些头疼的事儿。通过国际司法协助,人民法院可以委托外国法院向在国外的当事人送达司法文书和调查取证,如果和外国签有相关条约的话,我国法院的判决还能够在外国获得承认和执行。这样,即使败诉方在国内没有财产,您也不用担心了,他跑不掉的。
咱老百姓都是讲理的,别人帮我们办了事,我们也得帮别人办个事儿,还个人情不是。这在国际司法协助上,叫互惠和对等。我国法院向外国法院提供司法协助,同样也是在直接或者间接地保护您的合法权益。
说了归齐,国际司法协助并不神秘,它就是日常发生在您身边的事。那我们的法官在这方面为您都做了些什么呢?
首先是积极参加国际司法协助条约的谈判,为中国法院和外国法院相互开展各类司法协助,奠定法律基础。截至2016年1月,我国已与67个国家缔结刑事、民事司法协助条约、引渡条约和打击“三股势力”协定共121项。在这些条约的谈判桌上,都有我们最高法院法官的身影。签署的条约,也都经过了我们法官基于专业法律素养所进行的严格审查。
其次,就是我们通过办理各种司法协助请求,保护您的合法权益和我国的国家利益。前面周强院长所披露的数字,只是我们最高法院去年的国际司法协助办案数量。实际上,早在上个世纪80年代后期,我们法院就已经开始办理国际司法协助案件了。现在已经完成了由案件数量少到案件数量多,由民事协助到刑事协助,由简单协助到复杂协助的转变和升华。
再次,我们的法官积极参与国际刑事司法协助法立法和制定有关国际司法协助工作的司法解释,确保为您提供的保护落到实处。
今天的人民法院,已经通过其审判工作,发挥司法引领的作用,成为为高层次开放发展提供国际化法治保障的核心力量。国际司法协助,就像司法的护翼那样,将我们法院为您提供的司法保护延伸至域外,达到国际化法治保障的水准。护翼,司法保护之翼,别想歪了。
我要说两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