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十二届人大四次会议举行第二次全体会议

2016年01月27日 09:28:31 | 来源:新华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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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6日上午,江苏省十二届人大四次会议举行第二次全体会议,听取和审议省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省高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和省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省领导罗志军、石泰峰、张连珍出席大会并在主席台就座。

  会议应到代表794人,实到719人,符合法定人数。大会由主席团常务主席张卫国主持。黄莉新、李小敏、张卫国、汪晓荣、张国华、阎立、周乃翔、陆志鹏、杨省世、姚晓东、朱克江、谢正义、夏锦文、蓝绍敏、魏国强担任大会执行主席。

  省人大常委会常务副主任蒋定之作江苏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

  蒋定之说,2015年,省人大常委会在中共江苏省委的正确领导下,认真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特别是视察江苏重要讲话精神,紧紧围绕全省工作大局,依法履职,积极作为,较好地完成了省十二届人大三次会议确定的各项任务,各方面工作取得了新进展。

  加快重点领域立法,为全面深化改革和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有力法治保障。一年来,常委会坚持立法先行,完善经济立法,注重社会立法,强化生态立法,推进科学民主立法,一批与国家法律法规相配套、体现时代特征、具有江苏特点的重要立法项目如期完成。全年共制定和修改地方性法规14件,批准有地方立法权的市报批法规20件。强化监督职能,推动中央和省委重大决策部署落地生效。全年共听取和审议“一府两院”12项工作报告,开展2次专题询问,组织3次执法检查,进行32次专项调研。依法行使重大事项决定权,及时把省委的决策主张转变为全省人民的共同意志。作出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省的决议;落实设区的市地方立法权, 13个设区的市已经全部拥有地方立法权并依法开展地方立法工作;批准地方政府债券收支安排及省级预算调整方案;依法行使人事任免权,全年共任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94人次。改进代表工作,支持和保障代表依法履职,更好发挥代表的主体作用。扩大代表对常委会工作的参与,拓宽人大代表联系群众渠道。认真办理代表议案建议,省十二届人大三次会议交省人大常委会在闭会期间审议的11件议案和会议期间代表提出的589件建议,在各承办单位的共同努力下已经全部办结。在全国率先出台省人大代表向原选举单位报告履职情况办法,有122名省人大代表已经报告了履职情况。贯彻中央和省委文件精神,加强对县乡人大工作的指导,推动全省县乡人大工作和建设迈上新台阶。开展“三严三实”专题教育,加强常委会自身建设。积极开展对外交流交往。认真做好信访工作,推动解决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

  蒋定之说,2016年,省人大常委会要在省委领导下,以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特别是视察江苏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导,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紧紧围绕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和“迈上新台阶、建设新江苏”的目标任务,认真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各项职权,密切同人大代表和人民群众的联系,更好地发挥地方国家权力机关的作用,为实现“十三五”经济社会发展的良好开局作出新贡献。要服务改革发展大局,切实履行法定职能。围绕“十三五”规划的实施,加强对区域发展重大问题的调查研究。精选立法项目,充分发挥立法的引领和推动作用,今年拟制定和修改14件法规,对18个项目启动立法调研。突出监督重点,促进重大改革发展举措的有效实施,全年将听取和审议“一府两院”7个专项工作报告,并结合审议组织2次专题询问,开展4次执法检查。要创新机制举措,推动人大工作与时俱进。以提高立法质量为核心,完善立法工作机制。深入推进科学民主立法,发挥人大在立法中的主导作用,加强社会公众参与立法的平台建设,加强对设区的市立法工作的指导,提高地方立法工作整体水平。以增强监督实效为目标,完善监督工作机制。以充分发挥代表主体作用为取向,深化和拓展代表工作。邀请更多熟悉相关议题的代表列席常委会会议和参加常委会履职活动,改进代表议案建议办理工作,加大重点督办力度,加快推进全省统一的代表履职服务平台建设。要加强联系指导,提升基层人大工作整体水平。开展专项督查,推动中央和省委有关文件精神全面落实。扎实做好县乡人大换届选举工作,进一步优化人大代表结构、提升代表素质。完善和落实联系点工作机制,加强对市县人大领导干部的培训,加强和改进人大理论研究和新闻宣传工作。要严守政治纪律规矩,推进常委会及机关自身建设。加强理论学习,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责任意识和看齐意识。坚持在省委领导下开展工作。恪守宪法精神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坚持依法履职、依法办事。巩固群众路线和“三严三实”专题教育成果,加强同人民群众的密切联系,大兴调查研究之风,切实提高常委会审议质量和水平。加强人大干部的培养锻炼和交流使用,加强反腐倡廉建设,树立地方国家权力机关为民、务实、清廉的良好社会形象。

  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许前飞作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2015年,省法院共受理案件14474件,审执结10945件,同比分别增长48.13%和44.05%;全省法院共受理案件1633486件,审执结1341019件,同比分别增长17.31%和15.09%。我省法院受理案件数连续三年居全国第一。全省法院当场登记立案率达97.20%,有案不立、有诉不理等现象得到根本扭转。一审审结国家工作人员贪污贿赂、渎职犯罪案件923件1155人。对9名厅局级以上干部、58名县处级干部处以刑罚。对330名职务犯罪罪犯裁定不予减刑、假释和暂予监外执行。

  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徐安作江苏省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2015年,全省检察机关共依法批准逮捕各类犯罪嫌疑人34662人,同比下降3.8%;提起公诉95316人,同比上升4.2%。始终保持惩治腐败高压态势。共立案侦查贪污贿赂犯罪案件1278件1565人,大案率为98.4%,其中贪污受贿100万元以上案件237件,同比上升4.9%;立案侦查渎职侵权犯罪案件337件457人,其中重特大案件209件;通过办案为国家和集体挽回经济损失6.6亿元。坚持“老虎”“苍蝇”一起打,共立案侦查县处级以上干部职务犯罪要案170人。

  会议还表决通过了选举办法。(记者 王晓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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